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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世独家:招标投标两相依1

【计世独家】在政府采购方式逐渐成为招投标活动主流的过程中,招投标双方都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,招标方希望更好、更放心地完成项目,公平公正地筛选出实力较
高的投标方;投标方也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得标的物,而且要尽量降低成本,需要充分地理解招标方的约束条件。
不管是设备采购的招标人、提供设备和服务的投标人,还是评标专家等与设备采购活动有关的人员,都必须熟悉并掌握我们国家有关法律,这是依法采购设备的基础和准则。这些法律主要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(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,以下简称《采购法》);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(2000年1月1日起施行,以下简称《招投标法》)和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2003年11月17日实施,以下简称《专家管理办法》)。
当然,《采购法》与《招投标法》执行几年以来,也出现过一些不完善的地方,有的甚至是两个法律本身彼此有不相适应的地方,让招投标者产生困惑。为此,国家又制定了若干更加具体、便于操作的配套法律,如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》、《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》、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和《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》等,各省市也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本省市的采购管理办法。这些法律,为我们做好招投标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针方法。
招投标双方必须认真体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含义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才能保证招标项目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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